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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都需要哪些资料呢?

1.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
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3.《营业执照》副本(注:无需提供)。
4.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无需提供)。
5.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6.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7.新企业无资质的,需提供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此项仅限最低等级资质提报。申请人不再提交,向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承诺。注:根据鲁建执注函〔2018〕150号通知要求,一级建造师需直接注册到单位名下,不再提供预注册受理证明)。
8.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9.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
10.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11.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
12、注册建造师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此项仅限最低等级资质提报)。

创建时间:2020-04-28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