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春节已过,房屋市政工程将陆续开复工,为把好建筑施工安全关口,确保安全生产“开门稳”“开门安”,现就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开复工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筑牢思想防线
当前,北京冬奥会正在举行,全国两会即将召开,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保持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是重大政治任务。住建系统各部门要从思想上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两个至上”,做到“两个根本”,深刻汲取近期外省市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严把开复工安全关口,及时消除各类隐患问题,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守牢安全底线
房屋市政工程开复工前,必须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条件验收检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1.建设单位负责牵头制定项目开复工安全保障工作方案,确保工程手续齐全、发包合法、资金到位、工期合理,会同施工、监理单位排查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提请监督机构复核。
2.施工单位要对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全面自查自纠,细化措施、责任到人、建立台账、闭环管理。项目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人员到岗、设备可靠、防护严密。
3.监理单位要对工程项目自查自纠情况逐项进行审查复核,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要签字确认,不合格的坚决不允许开复工。
(二)突出重点排查整治
1.危大工程。重点排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现状及制度落实情况。
2.设备设施。重点排查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设施、电器、临设等安全状况,该拆除的拆除、该加固的加固、该保养的保养、该维护的维护,提前空载调试。
3.防护措施。重点排查“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情况,以及防坠落、防打击、防触电、防火灾等措施落实情况。
4.人员素质。重点排查进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落实以及宣传教育、培训交底、持证上岗情况。
5.疫情防控。重点排查外来人员登记建档、健康码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场所消杀以及宿舍、就餐安排等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掌握并严格执行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属地报备、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和人员隔离等工作。
三、严格标准、认真复核,把牢安全关口
住建系统各部门要强化层级管理、压实监管责任,从严落实“六个不许”规定要求,即:未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一律不许开复工,未纳入系统监管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一律不许开复工,企业教育培训不到位的一律不许开复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不落实的一律不许开复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一律不许开复工。
1.监督机构要制定项目开复工复核复查工作计划,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闭环管理,全面复核项目报送的开复工申请,查阅资料、查看现场,合格一个批复一个。
2.主管部门要组织抽查督导,凡发现法定手续不齐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对未经复核验收、弄虚作假、擅自开复工的,实行顶格处罚,对复核批复机构及人员严肃问责。
四、强化措施、加大督导,确保安全生产
(一)全面应用监管信息系统。结合项目开复工复查复核工作,将所有在建、新建房屋市政工程全部纳入系统监管,未纳入系统监管的不得开复工。
(二)开展好“开工第一课”活动。把上好“开工第一课”作为开复工必要条件,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培训不到位的不得开复工。
(三)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工程项目开复工前,施工现场办公室要张贴(挂)《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和《山东省房屋市政施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指南》,现场要在六牌两图的基础上,增设有奖举报信息牌(样式及要求见附件),在工程概况图社会监督栏增加有奖举报信息。
(四)严格值班备勤和应急响应。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到位、妥善处置、及时上报。及时根据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时间节点和天气特点发布预警信息,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错峰施工安排,落实应急资源、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预测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省厅将结合安全生产督导检查、驻点监管等工作,对各地开复工、举报奖励等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